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修订案将出台

来源:站长资讯网 时间:2006-02-15 00:00 字体:[ ] 收藏 我要投稿
日前,笔者从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专家研讨会上获悉,我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将对现行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进行修订,并将于近日出台。

  据了解,与原《办法》相比,新的修订案有三点重大变化。首先,修订案限定了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受理投诉的范围,即所争议的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将不予受理相关争议申请,以保护域名注册人权益的稳定性;其次,对“恶意”注册的概念也


   



有了补充的解释,“抱有出售、出租目的注册域名”不再是判断恶意的标准,注册者只有向“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它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得不正当利益”才能被定义为“恶意注册”;此外,修订案明确了域名持有人的权益,例如,是否拥有商标不能成为简单衡量域名归属的标准,被投诉人虽未获得相应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便可以享有合法的域名权益。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修订案的出台,更加强调了“先注先得”的国际通行注册制度,体现了保护广大域名注册者和持有人权益的大原则,这也正符合了目前我国cn域名健康稳定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了cn域名公平公正的注册原则。此外,此次修订对于域名投资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的消息,投资风险明显得到了降低。但对于部分网络资产保护意识薄弱的企业来说,意味着需要加快网络资产保护的议事日程。

  作者:□文 丁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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