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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必须了解的企业组织类型

 2018-02-06 15:11  来源: 网络综合   我来投稿 撤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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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部门统计,目前中国有4000多万家中小企业,当然中国的企业99%以上都属于中小企业,其中包括1000多万家公司,3000多万家个体户。那么什么是企业?什么是公司?什么是个体?

一、几个概念

首先我们先解释解释几个大家经常会混淆的概念,这些概念没有理清楚,创业路上会贻笑大方的。

1、企业和公司的区别

很多人会把这两个词混为一谈,简单的说,企业的范围比较大,企业包含了公司,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组织,企业除包括了公司以外,还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资企业等(但是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当然,这两个词有一个共同点,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形式。此外,企业和事业是一个相对名词,说企业肯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说事业单位,那就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比如医院、学校都是事业单位。

2、法人和自然人(公民)的区别

法人通俗的说是法律意义上的人,法人的类型比较多,像政府、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比如红十字会、协学、寺庙等)、公司都是法人,通常法人是一个组织。自然人就是我们生物学上的人,公民我就不说了,上过初中的人都知道。

要注意一点,个体工商户不是法人,他们属于自然人(公民)的范畴,除非他们要银行开户,是可以不*的。个体工商户和业主本人自然人是一体的(后面会进一步解释)。

军队比较特殊,他们也是法人,只不过不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设立的法人,军队法人可分为军队机关法人、军队事业法人和军队企业法人。

好了,了解了法人的概念我们就可以明白了,你的公司除了和公司发生经济业务往来以外,还可以和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等发生经济业务往来。

3、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这两个词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容易混为一谈的,经常有人问“你们公司的法人是谁”,这句话本身就是有语病的,法人的概念上面已经说完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都会有个“法定代表人”,这个“法定代表人”并不一定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甚至股份没有都可以(经理也可以当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解释我就不说了,简单的说,你要和别人签订合同,即使没有公章,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来签字。

所以,以后创业者千万别说“我就是公司的法人”,省得贻笑大方!

好了,下面进入正题,请大家认真听讲!

二、个体户

首先要说明下,个体户不是正式的法定名称,只是民间的一个俗称。

个体户的历史非常长,比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看到的镖局、客栈、酒家都是个体户的概念。现代社会中,街头的小卖部、食杂店、餐饮店、服装店基本都是以个体户的形式存在的。

个体户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个体工商户(依据国务院2011年分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登记),另一种形式是个人独资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注册)。这两种形式也搞得我很头大,问了我的朋友郑明龙律师,他说个体工商户是历史的产物(1994年在没有《公司法》之前),早期注册公司不容易,基本只能是国企,国家对个人从事经营活动就给了个“个体工商户”的名号。对于开公司的创业者来说,不要去管那么细。总而言之,通常情况下你雇佣了8人以下(数量不是绝对的哦)登记个体工商户,其他的建议注册个人独资企业。

个体户通常是一个人,或者一家人一起来经营,然后再雇一些伙计。不管哪种类型,他们的最大特点是企业主承担无限责任,啥意思呢?就是说万一你开的店着火死人了,如果是你的责任,你要把自己所有财产来赔偿,赔到你倾家荡产为止!

注意,两种个体户都不是法人哦。

三、合伙企业

如果一个人或者一家子的力量有限,要经营某个较大的事业却搞定不了,这个时候就找人搭伙呗,合伙企业和个体户一样,不是法人,也是要承担无限责任的,出了事要全部身家来赔。

不过合伙企业又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种:

1、普通合伙企业

你拉上几个朋友,不光投钱,还要出力一起经营,可以成立家合伙企业。最重要的特点是要连带无限责任,比如又出事了,追偿方可以要求合伙企业的任意一方合伙人追偿全部责任(当然也可以分别追偿),就是说合伙人之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像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这些合伙企业,主要是靠专业知识提供服务。如果某个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居心不轨,联合被审企业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被抓要赔,这样对于其他合伙人要连带责任是不公平的,所以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就此诞生了。

该类合伙企业的特点是,如果一个合伙人在经营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失,他就要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如果非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由全部合伙人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在企业名称上一定会增加“特殊普通合伙”字样,比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说到这家会计师事务所,这家所老牛逼了,中国10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由好多大所合并而成,为什么牛逼呢?因为我就是从这家(其中合并的一家)出来的。

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在全世界中国是独有的,国外没有这种叫法,大家看看名称就很奇葩了,又是特殊的,又是普通的。

3、有限合伙企业

我们看到很多VC机构、公司的期权池平台都是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成立的。

这种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GP)和有限合伙(LP)两种,总人数一般在50人以内,至少要有一个普通合伙人(GP),可以多个GP,所以有时会听投资人说到双GP、多GP的词。普通合伙人要管事,同时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不管事,因此仅承担有限责任。

这种合伙企业非常适合投资和股权激励的业务,所以我们看到很多VC机构,和你谈的是某某投资有限公司,但签合同时却是他们下属的某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上这是他们作为GP发行的某一期的风险投资基金。

另外,公司的股权激励的期权池平台,基本上也是以这种企业形式存在,公司要做员工股份期权时,通常会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让享受期权的员工成为这家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公司的负责人充当普通合伙人(GP),然后这家有限合伙企业成为该公司的股东。这样所有的LP投票权都由GP代理了。

四、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是我们大家最熟悉的企业组织了,现在大众创业环境下,创业者成立的基本都是有限公司。早在大航海时代,从16世纪开始,荷兰、英国就开始有了公司(当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公司),他们才开始称霸全球,可见公司的力量!现代公司无处不在,NBA是一家公司,纳斯达克也是一家公司。

公司发展史上有很多有趣的事,比如什么东印度公司、威尼斯商人、郁金香事件等等,有兴趣的可以问问度娘。

公司的出现是由于个体户、合伙形式的企业满足不了所有权(股东)和经营权(职业经理人)的分离后的产物。其实我国古代就有公司的雏形,比如《乔家大院》里东家每年底都要召集各地的掌柜回来合龙门账(中国古代的会计记账方法,此处再装个逼,我也是学过会计史的人),东家就是股东,掌柜就是职业经理人了。

有限公司有以下一些特点:

1、有限公司是公司中比较初级层次的公司,股东规定是50人以内,并且股东要转让股权的话原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正因为有限公司的股权买卖有一定的限制,很难在公开市场上交易,所以股东的股权比例是按百分比来区别的,比如创始人A占60%,联合创始人B占20%,风险投资人C占20%。

3、所谓的有限公司,就是股东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打个比方,我参与投资了某个企业,注册资本100万,我投了20万占20%,公司出事了,要承担200万的债务,如果是合伙企业,大家就要连带承担200万的债务,而有限公司的股东只要你20万认缴资金(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到位了,你就不用承担更多的责任了,所以才叫“有限责任”。

此外,还有种叫一人有限公司的,就是说股东只有一个人,这个和个体户的区别在于,虽然股东只有一个,但是依据《公司法》注册了公司,这个股东只要按注册资本的金额认缴了资金,他就承担了所有的责任,不用把个人、家庭财产拿出来赔了。

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家一人有限公司(但可以设立多个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如果是法人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数量就不限定了。一人有限公司还有一种特殊的形式,叫国有独资公司,这个大家知道这点就好了,不用深究。

还有一个注意点,公司取名时,公司类型用“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是可以的,代表同样一个意思,都是有限公司。

五、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是公司的高级阶段,通常又可以分为普通股份公司和挂牌股份公司。不管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都是依据同一个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设立的。

1、普通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不影响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都不会变化)和内部管理(以总经理为首的职业经理管理团队),区别在于《企业家》等高端杂志经常说的“公司治理”,所谓的“公司治理”就是股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什么什么的,不要担心,等你公司要改制或者挂牌时,自然会有人教你的。

有限公司做到一定程度,由于资本金的扩大,股东数量也会更多,这个时候就可以改制成股份公司了(当然公司一开始设立时也可以直接成立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的股东数量从发起到转让后通常不会超过50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是2-200人,但是成立1年后,股东可以随意转让股份,这个时候股东人数很可能超过200人,超过200人就属于公众公司了,超过200人如果没有挂牌的问题现实中很复杂,这里不多说。

额外说说美国的情况,美国的公司如果公司股东超过500人,就属于公众公司了,公众公司一定要公开公司的财务状况。前几年Facebook为什么急着上市的其中一个原因也是因为由于股权激励,公司的股东要超过500人了。

股份公司的股份通常说我有多少股,然后是每股多少钱,但是一定是同股同价同权的(普通股、优先股不展开讨论了)。这个和有限公司说的多少百分比例的股权是不一样的。

2、挂牌股份公司

如果股份公司的股东在经营一段时间后需要超过200人,证监会通常要求挂牌,所谓的挂牌就是要求你在某个交易所进行登记,然后公司的股份可以在市场上公开交易。

挂牌公司随着交易所的不同,股权的交易方式和活跃度是不一样的。目前国内的交易所除了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外,还有北京的新三板,另外还有各地方政府主导的四板、五板,比如什么Q板、E板、海西股权交易所等等,此外上交所的战略新兴板听说也很快要出来了。

公司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挂牌可以叫IPO,IPO的意思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这叫上市,是可以向广大股民在挂牌的那个时间点增发股票融资的。新三板不叫上市,因为挂牌的那个时间点是不能增发股票,只能在挂牌后向特定的对象再融资,所以新三板只能叫挂牌。

此外,我想说一下我自己的观念,公司如果到股份公司这一层级,本质上已经成为一种特别的商品了,因为公司的股份可以随意的交易,即然可以随意交易,那不就是商品吗?只不过是切成块一块一块的交易就是了。

六、外资公司

由于历史原因,中国还存在外资公司,我记得以前外资公司包括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简单的说就是合作、合资、独资三种类型。合资和独资好理解,所谓的合作就是为了某一个项目的确立和完成而特别设立的一个企业。现在情况怎么样了,我也不想去深究了。

外资公司与我们土鳖创业者基本没有毛线关系,了解一下三种形式就行。

七、其他公司形式

除了上述几种企业形式之外,我再补充几种常见的形式:

1、 集团公司和公司集团

集团公司不是一种法定的组织形式(就是说《公司法》里是没有对其规定的),它通常是一些自认比较牛逼的国企或者民企设立的一家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所以它是一个法人。集团公司的名称里带有集团两字,然并卵,说白了,我认为主要是用来装逼的,除了名称比较*以外,经营业务、公司治理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集团企业的注册是依据工商总局出台的《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来管理的,注意它只是规定,而不是法律哦。我们这边很多事务制定了法律,然后涉及更细的事情之后相关执法部门又会搞一些“规定”、“条例”、“办法”出来。

当然要设立集团企业也是有一定的门槛的,通常是注册资本不能少于5000万(有些地方低到1000万),然后下属参股或者控股公司要有5家(有些地方低到2家)。

所以大家不要被人拿出集团公司的名号给忽悠了!更何况,有些人其实没有成立一个实际的集团公司,而是由于他名下有很多公司,然后在名称上印上XX集团(这是公司集团的概念),这事工商网站查一下就知道真假了。

2、子公司和分公司

很多人搞不清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子公司是一家独立的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就是说某家公司以控股(50%加1股就能话事了)或者参股(股权比例不大,只能跟着大股东打酱油)形式投资了一家公司,那这家公司就是我的子公司了。

分公司呢,它不算是一家独立的公司,当然不算法人,分公司相当于一个公司的部门,不过我这个部门可能在外地,在外地也要招人交社医保、经营业务开发票,这个时候我就要在外地(其实本地也可以)成立一家分公司。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

分公司所有法律负责都由母公司承担,比如分公司向别人借了一笔钱,就要由母公司还,而子公司向别人借了钱,母公司是不管的。

3、办事处

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或者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都可以在不同地方设立办事处,办事处也相当于公司的一个外地的部门,和分公司的区别在于,这个办事处无法为员工交社医保,也没办法经营业务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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