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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委“宰割”C类电商 消费者必遭殃

 2012-02-28 08:20  来源: 王利阳博客   我来投稿 撤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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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八部委发布的一则通知给淘宝卖家和淘宝消费者带来了些许烦恼与担忧。北京、广州、浙江等电子商务市场发达地区将在今年全面铺开电子发票试点。这标志着电子商务放水养鱼期结束,有关部门开始下网打渔了。这里面最大的一条肥鱼当属淘宝网的C类电商们,而这下那些B类电商们开始偷着乐了,同时C类电商消费者的好日子也即将结束。传说,实行电子发票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那我们是要权益还是要实惠?能不能有两全其美的方式?(文/王利阳)

电子发票成必然趋势 谁是最大受益者

习惯了在淘宝消费时与老板讨价还价或是要点小礼品,习惯了淘宝的价格实惠,习惯了不管淘宝商家要发票,习惯淘宝商家为了好评的亲切服务。不过在有关部门对全网电商征税之后,过去实惠的价格将会越来越少。业内人士表示电商已经成为税收的空白地带与重要假货销售渠道,增加税收监管是大势所趋。而2011年全国网上零售交易额为8059.8亿元,如此可观的电子商务市场已经成为税收收入的一块甜点。

电商开始征税就能保护好消费者权益吗?保护消费者权益与电商征税有直接的关系吗?C类卖家很多都是没有在工商局注册的网络卖家,那电商实行税收之后,这些卖家是不是会“被注册”呢?淘宝中的小卖家只在电商市场中占很小的市场份额,很多小卖家是靠淘宝维持生计,那对他们实行的税收方式会不会推出一些扶持的政策?C类电商被征税,肯定会导致其平台上的商品价格上涨,那最终这部分的钱还是要由消费者来买单,这样消费者的权益就能得到好的保护了吗?在电商实行税收政策后,淘宝卖家不受益,淘宝消费者受益不大,那最大的受益的受益者是谁?相信读者一定懂的?希望有关部门对电商征税能推出一些扶持政策,一步一步推行电商征税,争取出现其乐融融的电商征税路。

C类电商被宰割 B类电商偷着乐

有关部门开始对电子商务市场征税,C类电商在面临沉痛的打击,而B类电商却在偷着乐。目前电子商务市场当中,在B类电商网站上购物时,普遍都会收到发票,而在C类电商上购物时,如果不提前说明需要发票基本很难收到。在有关部门实施电商税收政策后,如果采用一刀切的方式,所有电商都要缴纳发票的话,那么C类电商赖以生存的价格优势将会被削弱,而B类电商就会在偷着乐了。由于B类电商的规模都比较大,所以在舆论的监督下,他们很早就以及开始按时缴税。原来C类电商仗着可以不缴税,有一定的价格优势,一直占据着一定的电商市场,那么电商征税政策开始实施后,得意的人就该是B类电商。目前电商行业的市场已经逐渐从C类市场转移到B类市场,电商税收政策开始实施将会加快转移的速度,C类市场已经成为待宰的羔羊了。

欧洲在实现实行电子发票政策后,每年可节省达2430亿欧元的发票作业成本。那就目前情况来看,国内B类电商在使用传统的纳税方式缴税,如果采用电子发票,B类电商是不是也能节省发票作业成本,那这对B类电商来说又是偷着乐的一点了。

淘宝充当刽子手规范C类电商

近日让淘宝卖家难过的不只是电商税收开始试点,还有最近流传的淘宝新规,淘宝卖家将实名备案,如果不实名备案将有可能会被封店。其实淘宝这么做一是为了打击假货、二是为了满足有关部门的要求。规范电子商务市场已经是一件被有关部门关注的大事了,由于淘宝在电商企业当中具有代表性,淘宝平台存在电商行业当中的普遍都存在的问题,所以淘宝已经成为了规范电商的试点平台。淘宝卖家埋怨淘宝的作用也不大,淘宝只是充当规范过程当中的刽子手。

如果电商试点征税开始实施,那么淘宝卖家就等于在淘宝平台上裸奔了,因为淘宝完全可以掌握淘宝卖家在淘宝平台上的交易数据,那么交易量有多少,纳税就要有多少了。不过不知道淘宝的交易数据外界的有关部门能否掌握,如果能掌握的话,那淘宝卖家无疑是在裸奔。淘宝卖家现在可以寄希望于淘宝否认他们能掌握卖家数据,这样淘宝卖家还有可能在电商缴税的大环境下存有一定的后门,这个后门是什么,你懂的。

结语

电子商务市场被征税似乎已经成为了一件势在必行的事情,不管最大的受益者是谁,我们都可以说声纳税光荣。希望有关部门对电商征税的过程可以人性化一些,不要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综合考虑各类电商商家与消费者的需求。在电商行业整体处在寒冬阶段,且很多B类电商还不能赢利的时候,电商征税无疑对整个电商寒冬中又增加了一丝寒意。电商征税到底会怎样,笔者将会与读者一起继续默默关注。

(转载请注明出处 王利阳博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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