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创业网(www.admin5.com)12月1日消息,今天是网络直播新规实施的第一天也是个人管理账户实施的第一天。央行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据悉,Ⅱ类户账户是理财+支付的电子账户,而Ⅲ类账户是小额消费支付的电子账户,与微信钱包类似,适用于高频率的小额移动支付。主要用于网络支付、线下手机支付等小额支付,可以办理消费缴费。与Ⅰ、Ⅱ类户最大的区别是Ⅲ类户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及缴费支付,不得办理其他业务。
针对央行新规,支付宝今日凌晨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打击电信诈骗 保障用户资金安全的公告》,宣布对部分业务规则进行调整,主要涉及支付账户管理、转账管理等方面。
在支付账户管理方面,12月1日起,同一用户在支付宝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支付账户;新注册账户自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未发生交易,账户可能会被暂停使用,重新认证后可再次使用;如果多个账户对应同一手机号码,且不具有合理性,支付宝将对此类账户进行告知并清理。
在转账管理方面,12月1日起,使用支付宝账户转账时,单日转账笔数上限为100笔。单笔转账金额保持不变。
根据《通知》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支付宝将不再为销售POS机、刷卡器终端的商户提供收款服务。
按照央行新规,III类账户单次消费金额不得高于1000元,而每日的累计交易金额也被控制在5000元以下。目前,支付宝尚未详细说明,用户在支付宝开设的III类账户是否受央行新规中的限额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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