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11月21日报道,昨日,武汉警方通报市首例以敲诈勒索罪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校园贷”案件。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龚某、何某等 5 人 11个月至3年不等*。
据悉,龚某、何某等 5 人通过面向学生发放贷款,然后恐吓对方索取高额利息和费用,并胁迫无力还款的大学生“转贷”还款。有的大学生在短短两个月内,经层层盘剥和多次“转贷”后,竟变成高达5万元负债。
根据民警介绍,团伙与受害人签订的“合同”中存在诸多收费名目,且每笔贷款仅一份“合同”,签完后就被公司收回。团伙催收债务不采用暴力方式,而是通过言语威胁、聚众造势等方式制造心理压迫,有时甚至跑到外地学生的家中催收。如果要不到钱,他们就用红油漆在学生家门口写字,让他们“欠债还钱”。
校园贷的相关新闻已经屡见不鲜,很多在校大学生的借贷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虚荣心,买苹果手机、护肤品、服饰等,由于每月生活费有限,并且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因被虚荣蒙蔽双眼,最后落入了校园贷的步步陷进当中。当然,对于大学生而言,最重要的,是意识到校园贷的危害,不能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去做一些后悔莫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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