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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管理规范出炉:平台节目内容需先审后播

 2019-01-10 11:48  来源: A5创业网   我来投稿 撤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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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1月10日报道,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1月9日正式发布《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100 条。针对网络视听领域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分别对开展短视频服务的网络平台以及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的标准进行规范。

《规范》明确,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积极引入主流新闻媒体和党政军机关团体等机构开设账户,提高正面优质短视频内容供给。网络短视频平台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平台上播出的所有短视频均应经内容审核后方可播出,包括节目的标题、简介、弹幕、评论等内容。

《规范》的总体规范涵盖了6点内容:

1. 开展短视频服务的网络平台,应当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并严格在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

2. 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积极引入主流新闻媒体和党政军机关团体等机构开设账户,提高正面优质短视频内容供给。

3. 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建立总编辑内容管理负责制度。

4. 网络短视频平台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平台上播出的所有短视频均应经内容审核后方可播出,包括节目的标题、简介、弹幕、评论等内容。

5. 网络平台开展短视频服务,应当根据其业务规模,同步建立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核员队伍。审核员应当经过省级以上广电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审核员数量与上传和播出的短视频条数应当相匹配。原则上,审核员人数应当在本平台每天新增播出短视频条数的千分之一以上。

6. 对不遵守本规范的,应当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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