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视觉中国的”勒索式维权“引爆舆论,引发了外界对于版权问题的关注和重视。无独有偶,共享充电宝领域也有这一情况。近两年来,共享充电宝企业来电科技对多家同行业企业以专利侵权为由进行*、干扰,严重阻碍行业发展。
据悉,来电科技基于一项或几项专利在不同的地区对不同的同行业企业发*讼。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来电科技开庭公告达27条,可查专利裁决文书59条,累计索赔金额数千万。
堪比视觉中国,以维权之名实施碰瓷式维权
资料显示,视觉中国等有关公司通过网络平台等技术手段,收集、获取不特定权利人的著作权许可,并以自己的名义对作品的使用者提供著作权使用许可,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同时,对于对未取得其授权许可使用作品的单位和个人发起大量的涉及著作权的维权诉讼。
而来电科技的专利维权路径与视觉中国如出一辙。现阶段,来电科技主要进行维权的专利是“吸纳式充电装置”,而这一专利技术等同于VCD吸纳光盘、ATM机插卡的功能,没有任何技术创新性。
4月25日,来电和街电的专利纠纷公开庭审中,双方就来电重复诉讼问题展开辩论。街电代理律师指出,来电所主张的9款涉及侵权产品中,有8款是通过12口机器进行简单叠放构成。而12口机器此前已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判罚,因此认定一审存在重复诉讼、重复判赔的情况。
事实上,除了街电科技之外,来电科技同样以专利战的方式,对怪兽充电、小电科技以及云充吧等企业进行*索赔。
此前,针对视觉中国事件,新华锐评曾指出,“视觉中国动辄挥舞版权大棒索取高额图片版权费用的做法让很多媒体苦不堪言。视觉中国究竟是要揽尽天下图片,还是把它变成一门自己主宰定价权的版权生意?”而在来电科技专利维权的背后,似乎越来越清晰的认知是一家专注于专利生意的共享充电宝企业。
认清专利本质,正视专利自身价值
某种意义上,视觉中国和来电科技的“碰瓷式维权”都具有深远的意义。一方面让企业重温了“敬畏市场、尊重规则”的道理,另一方面也引发了人们对于版权、专利权本质和价值的深刻思考。
在针对街电的专利诉讼中,来电所诉相关专利7项,其中5项已经被全部无效,1项部分被无效。2019年3月,来电所持有的“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这一核心专利被指不具备创新性,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一审判决中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部分无效的判定。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由此可见,具备创新性是专利技术的价值基础,而来电科技的专利因不具有创新性难以成为稳定专利,且在价值上也不具备说服力。
同时,来电科技专利频频遭无效更是体现了技术和创新之间已经形成了互相依存、互相支撑的关系,专利制度的一大价值体现在对激励创新、保护创新以及实现有效创新的法律保障作用上。
2019年3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曾表示,中国专利法目前正在进行第四次修改,有望今年年内完成。同时,申长雨指出,此次专利法的修改对于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发明创造意义重大,它对发明者起到激励的作用,有利于创新成果的保护,更好地促进创新成果的转化运用。
现阶段,置身于开放共享的互联网时代,创业者更应正视专利价值。在专利保护的基础上,树立正确的专利意识:通过优秀的专利推动行业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而不是使专利成为阻碍行业进步、发展的最大障碍。
互联网业内人士指出,以专利“碰瓷”竞争对手可获得一定的利益,并不能证明其技术的长远价值。随着专利法的逐步完善以及人们对专利意识日趋理性,行业滥诉情况或将被终结,整体行业竞争也将趋于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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