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外公布两起行政诉讼案的判决结果,称日前审结了搜狗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案件。
此次案件是由于发明专利权无效而引发的纠纷。被诉系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百度就搜狗拥有的“一种智能组词的方法和一种输入法系统及其更新方法(简称系统多元库)”和“基于互联网信息的输入法词频库的生成方法和系统(简称互联网词频库)”两项发明专利所提无效宣告请求的无效决定而作出的。经过庭前质证、谈话及开庭等环节,双方当事人围绕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现有技术比对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了搜狗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定搜狗 “ 系统多元库”和 “互联网词频库” 不具备创造性,驳回诉讼
据悉,案件涉及的“系统多元库”和“互联网词频库”属于此前搜狗向百度发起的17项专利侵权诉讼之中。在当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后,分别被认定为“专利全部无效”和“专利部分无效”。“系统多元库”案,搜狗因丧失专利权,撤回对百度的*。“互联网词频库”案,经侵权诉讼多次开庭,搜狗在判决前撤回了*。
其中,在“系统多元库”方面,搜狗认为,基于预制的互联网语料库生成多元库进行智能组词,能够提高输入效率,各方当事人在诉讼中争议的焦点在于这一专利权利要求1-28是否具有创造性。经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各个权利要求与证据进行比对,最终认定所有权利要求均不具备创造性,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被诉决定证据确凿,审查结论正确。
“互联网词频库”则曾是搜狗输入法的获奖专利,其中最重要的“权利要求1:生成方法”和“权利要求2:得到统计结果的修正值”在此前搜狗诉百度的一审判决中已被判定无效,部分权利要求维持有效。此次,或出于侥幸心理,搜狗对做出专利无效宣告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发起行政诉讼。对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这一专利“原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决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审查结论正确;原告的诉讼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搜狗输入法再度败北。
两大公司专利纠葛已久,搜狗17连败后再出波澜,流量劫持曾引发行业集体诉讼
搜狗与百度的专利纠葛由来已久,2014年,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搜狗,百度认为,用户在百度搜索引擎中使用搜狗输入法输入文字时,点击搜索候选词均进入搜狗搜索页面,海淀法院一审判决搜狗输入法停止相关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各项损失50万元。
2015年10月和11月,搜狗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发起了专利侵权诉讼,指控百度旗下的“百度输入法”产品侵犯了其17项专利权,诉讼总标的额高达2.6亿元。由于该系列案件引起行业和公众的广泛关注,被媒体冠之以“中国互联网专利第一案”。经过陆续的专利无效、侵权判决和行政诉讼之后,截至2018年9月,诉讼发起方搜狗败诉及撤诉数量高达16起、折损12项专利,损失较为惨重。
此外在今年6月27日,北京海淀法院对奇虎公司、百度公司,以及动景公司和神马公司分别*搜狗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三案集中宣判,认定搜狗败诉,应分别为三案原告公开消除影响,向奇虎、百度各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向动景和神马公司共赔偿2000余万元。
“互联网专利第一案”至今已画上阶段性句号,互联网企业经过十余年的技术积累,这是第一次通过大规模专利诉讼的方式进行技术实力、知识产权实力的“正面交锋”。从专利保护和技术发展的关系上看,对于同一类软件功能,应该鼓励以多样化的技术方式加以实现,通过市场优胜劣汰。而不能通过专利画地为牢,人为排除良性技术竞争。对于广泛的输入法用户而言,也希望看到双方利用知识产权助力商业角逐,在知识产权制度的保障下展开充分、良性的竞争,推动输入法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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