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图片版权公司也开始学习字体、文章版权公司了,他们也开始批量*使用盗版图片的公司了。
如下图所示:
图中是一位卢松松的微信好友,他说公司因为图片侵权被*了,是北京互联网法院寄来。我发现在*状中显示:他公司官网有一篇文章引用了一张图片,这张图片是2008年拍摄,并与2010年上传到互联网上的。后面这张图片被他引用到公司官网的文章中。如下图所示:
就这样,因为这篇文章里的图片,他被版权公司*侵犯知识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000元,数据服务500元,公证费500元。共计赔偿8000元。
后面我把这件事发到了松松兄弟会的圈子里,引起了大家广泛讨论,因为这个群里90%都是创业型公司,很多人都遇到过类似的事情。
注意,上图中匿名说的方法不可取,仅供参考,根据我们的被告的经验来看,还是要对法院尊重,积极应诉。尤其是“答辩状”一定要认真仔细去写,法院是公平公正的。
最后,这几年关于字体、图片、文章、视频这几大类因为转载、引用而被告的公司多如牛毛。往往这类公司都会把版权委托给第三方去处理,而这类公司往往会采用“批量打官司”的方法,而往往新公司会中招,再细就不能讲了。
总之呢,我们创业者要尊重版权,尊重劳动者产品,但我们也要抵制碰瓷行为。
来源:卢松松博客, 欢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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