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节跳动官方表示,“今年年初,我们发现快手在百度、小米应用商店等平台推广中多次使用今日头条等相关产品品牌为快手产品导流。在相关应用商店搜索‘头条’,‘剪映’下载等,出现的均为快手下载链接,为了达到更好的导流效果,快手的下载链接甚至使用了今日头条的商标。”字节跳动已就此向快手提*讼。海淀法院已于3月6日立案。该案目前已经完成了证据交换。
5月12日,海淀法院网发布案件快报称,因认为在第三方APP中搜索“快手”二字,置顶搜索结果为“抖音短视频”,快手开发及运营主体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将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500万元。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字节跳动官方回应称,“我们尚未收到法院通知,具体情况还在了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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