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5月14日讯,5月13日消息,针对快手*抖音并索赔500万元一事, 字节跳动法务负责人回应称,目前尚未收到法院通知,具体情况还在了解中。
海淀法院网12日发布文章称,因认为在第三方APP中搜索“快手”二字,置顶搜索结果为“抖音短视频”,快手开发及运营主体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将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5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告快手公司诉称,其系知名短视频移动应用软件“快手”的开发及运营主体,从商标权人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获得了“快手”商标的独占使用权。经多年运营,“快手”移动应用已经成为国内最著名的短视频移动应用平台之一,拥有极高的用户量及知名度,涉案商标在相应领域内也取得了极高的知名度。
对此,字节跳动法务负责人回应称,头条、抖音一贯支持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今年年初,抖音发现快手在百度、小米应用商店等平台推广中多次使用今日头条等相关产品品牌为快手产品导流。在相关应用商店搜索“头条”、“剪映下载”等,出现的均为快手下载链接。为了达到更好的导流效果,快手的下载链接甚至使用了今日头条的商标。“我们已就此向快手提*讼。海淀法院已于3月6日立案。该案目前已经完成了证据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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