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银保监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具体规则,这是监管部门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金融机构规范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的一项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是支持有较好发展前景但遇到暂时性困难的优质企业缓解债务压力,促进稳增长、防风险的重要举措。近两年来,在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积极有序开展业务,债转股落地金额超过1万亿元,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但相较于市场化债转股业务的市场规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有限,除用足用好自有资金外,更应发挥引导、领投的功能,吸引社会投资者等多渠道资金共同参与市场化债转股业务。
《通知》要求,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其接受投资者委托,设立债转股投资计划并担任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债转股投资计划合同的约定,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管理人职责。债转股投资计划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管机构的自有资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债转股投资计划可以依法申请登记成为债转股标的公司股东。
当前形势下,我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蕴含巨大投资机遇,市场空间广阔,金融机构和其他市场主体大有可为。和合资管作为其中一员,将坚决贯彻银保监会、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制度框架,严守规范,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做好风险防控,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2015年,和合资管获得中国期货业协会颁发的登记证明,批准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在国内众多的资产管理机构当中,和合资管利用多元化业务平台,实行五级风险防控机制,专门设立项目部、风险控制部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实行“产品采集与风险审核相分离”的原则,独立审核,标准控制,流程管理。
专业,是资产管理的黄金生命线!和合资管一直依托品牌和综合资源,发挥资产管理平台优势,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销售、运营、风控等部门协同合作,并主动拥抱国家监管,坚守合法合规底线,不断赢得业界的好评和客户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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