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11月18日报道,近日,腾讯遭深圳市南山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20万元,腾讯就此进行了回应,到底是因为什么呢?
据悉,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因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及使用绝对化广告用语,遭深圳市南山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20万元,决定书文号:深市监南罚字〔2020〕粤海211号。
腾讯公司给予回应:已第一时间修正了对应的广告文案,加入多重文案审核流程,避免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腾讯看点快报产品团队还在回应中称,该处罚针对的是看点快报产品团队在今年3月份的一个现金福利运营活动 :用户在下载“看点快报APP”后可获得总共6.2元,下载当天先领取0.88元,剩余5.32元将在后6天内发放完毕。由于在宣传过程中使用了‘立即提现’这一绝对化广告用语,造成用户误导,导致被用户投诉。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希望各大公司对法律法规增进了解,不仅对公司好,更可以让用户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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