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2月4日报道:近期市场上有个别机构以支付宝“授权/认证服务商/合作伙伴”或“XX地区运营中心”等名义推广其“返利产品”项目,并在市场上招收各层级区域代理/城市合伙人,获取所谓“分成收益”。
支付宝服务商平台发布《 关于打击假冒“支付宝”名义进行欺诈等违规行为的声明》:
支付宝表示此类行为对支付宝品牌及正常的商业活动造成伤害,并扰乱支付宝生态环境。并重申此类行为与支付宝官方没有任何关系,不是支付宝官方活动,也不属于支付宝许可服务商对外提供的服务内容。
支付宝再次强调,不允许服务商以“支付宝官方代理”、“独家代理”等名义对外宣传、亦不允许服务商招收二级代理商、加盟商等,成为支付宝合作的服务商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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