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3月4日报道:一直引发社会关注的“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事件”,罪嫌疑人周某春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但网上出现一些似是而非的声音比如“干吗非要自己搬运,让司机多挣点不行吗?”,央视新闻评价”这种说法模糊了是非,有必要廓清。
央视新闻表示:如果被害人和平台之间没有必须请司机帮忙搬运的约定,那么,被害人自己搬运无可非议。如果平台确有犯罪嫌疑人所说“等待时间超过40分钟将额外收取费用”的规定,那么,按规定办就是。这绝不是司机恶语相向,甚至眼看悲剧即将发生却不做任何避免努力的理由。
作为提供运输服务的司机,将乘客和货物安全运抵目的地是其法定义务。在被害人离开座椅并将身体探出车窗外的情况下,司机未预见到可能的伤害后果,未采取任何避免措施,这是对司机予以追诉的事实依据。
警方通报也再次让我们看到,监管缺失是如何助推了案件的发生。封闭的环境助长了犯罪嫌疑人的乖张,也加剧了被害人的焦虑。可以设想:如果车内有录像,司机在语言和行为上可能会有所克制,事件的走向就有可能改写。
申请创业报道,分享创业好点子。点击此处,共同探讨创业新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