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具体内容详解:
①“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四项收入,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等
②至⑥五项内容可以减除后再计算年度应纳税额,即:
• 个税起征点60000元/年
•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⑦适用税率和⑧速算扣除数(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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