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指什么阶段?
试用期一般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了相互了解和考察而设定的特定时间。
试用期的约定可以由员工和用人单位自由协商,可以不设定试用期,如果设定试用期的话其期限不能超过法定期限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这段关系地位是不对等的或更专业的说法: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要件并不一致,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但是用人单位若想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过失性解除和非过失性解除不在此进行讨论)。
是不是听起来还有点像是相亲,两个人相处试一试,不合适的话再分开。当然公司和员工不会像相亲那么简单就是了。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不管员工是在企业内部工作岗位调动或是离开原企业后又再回到该企业工作,企业也只能和员工约定一下试用期。
试用期一旦约定好并载入劳动合同中,如果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不能由单方随意地延长或是缩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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