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起诉腾讯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72案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审理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腾讯科技公司、腾讯计算机公司未经授权播放涉案音乐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被告需赔偿阿里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43.2万元,驳回原告阿里巴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