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8月31日报道,8月2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了演员秦子越诉“视觉中国”侵犯肖像权一案。因认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视觉中国公司”)及视觉中国网站的实际经营方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汉华易美公司”)未经其同意擅自将标识“秦子越”的数百张照片放置其网站进行使用并公开售卖,构成侵权,秦子越将上述两公司诉至法院并索赔50万元。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