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例校园贷
近日,中消协发布消费警示称,由于当前“校园贷”市场存在办理贷款业务门槛低、经营者资质参差不齐、身份审核形同虚设、合同信息不透明、风险提示不充分等一系列问题,导致一些不法借贷机构将“校园贷”变成了“校园害”,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那么校园贷有什么危害呢?1、校园贷款是具有高利贷性质。不法分子将目标对准高校,利用高校学生社会认知能力较差,防范心理弱的劣势,进行短期、小额的贷款活动,从表面上看这种借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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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首例校园贷判决结果:嫌疑人被判处11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
- 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11月21日报道,昨日,武汉警方通报市首例以敲诈勒索罪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校园贷”案件。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龚某、何某等5人11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据悉,龚某、何某等5人通过面向学生发放贷款,然后恐吓对方索取高额利息和费用,并胁迫无力还款的大学生“转贷”还款。有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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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判决首例校园贷:5名嫌疑人全部归案
- 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11月20日消息:大学生所借的一笔4000元“校园贷”借款,在短短两个月内,经层层盘剥和多次“转贷”后,竟变成高达5万元负债……武汉警方19日通报武汉市首例以敲诈勒索罪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校园贷”案件。涉案恶势力团伙面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通过哄骗、恐吓等索取高额利